北京开展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宣传辅导 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据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以下简称“新税制”)实施准备阶段;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其中,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工资、薪金所得将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将适用新的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深入领会过渡期政策核心要义,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理解好、运用好、执行好过渡期政策。同时,各地要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资源,畅通涉税咨询渠道,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快速回应纳税人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效率,对纳税服务投诉即时办理、限时办结。
在东城区税务局走进大型国有企业同仁堂(30.250, -1.50, -4.72%)集团的培训会上,“过渡期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同仁堂集团财务部税务主管闫昌提问到。
“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在此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东城区税务局黄浩就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进行详细讲解。
在解答热点问题同时,黄浩还给大家算了一笔减税帐。经测算,在扣除三险一金之后,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将不再缴税;月收入10000元的,月缴税290元,较之前减少455元,下降了61.1%;月收入15000元的,月缴税790元,较之前减少了1080元,下降了57.8%;月收入20000元的,月缴税1590元,较之前减少1530元,下降了49%;月收入25000元的,月缴税2590元,较之前减少1780元,下降了40.7%;月收入30000元的,月缴税3590元,较之前减少2030元,下降了36.1%;月收入50000元的,月缴税9090元,较之前减少2105元,下降了18.8%;月收入80000元的,月缴税19090元,减少2180元,下降了10.2%;月收入100000元的,月缴税27590元,减少了2330元,下降了7.8%。
据悉,为了让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红利能够惠及每个纳税人,更加精准地掌握好、执行好新个人所得税法,税务总局和北京市税务局还共同组织了中央预算单位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会,已有193家中央预算单位参培。北京市税务局已经为652家市级预算单位和798家区级预算单位开展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培训和申报辅导,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疑难问题、扫清新政盲区,帮助纳税人从“似懂非懂”到“真懂会用”。
同时,北京市各区税务局也在积极行动,开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改革背景、政策变化、过渡期政策的知悉度。在北京市交管局、首都医科大学、同仁堂集团、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共计开展百余场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培训。
参加过培训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邓同钰表示,“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无论从宏观层面上还是微观层面上来看,都在释放着改革红利。于国而言,个税改革让人民可支配收入客观上实现了增长,间接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于个人而言,减税的效果更是体现的十分明显,员工根据新政对自己的个人所得进行计算,大家都不同程度上享受到了减税福利,这其实对于增强企业员工获得感方面来讲更起到了一种正向激励作用。”
据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税务局将持续开展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各项工作,确保宣传普法到位、政策指导到位、纳税服务到位,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使纳税人办税更省心,持续彰显改革成效,不断释放减税红利,让个税新政从“仪式感”走向“获得感”。纳税人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者关注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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