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期限将由3个月调整为不设仓储时间
记者近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期限将由3个月调整为不设仓储时间,这将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并利好汽车消费。
《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于23日印发,提出了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举措,其中之一是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说,为进一步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发展,海关总署已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了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调整为不设仓储时间。
陈振冲表示,这将有利于进口企业更好地安排销售策略,合理分配资金占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成本降低也会传导到消费者终端,使广大消费者买到性价比更好的汽车。
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推进我国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扩大开放、释放国内市场潜力的一个有力证明。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汽车平行进口95871辆,同比增长5.9%,进口金额5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在部分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先行试点后,中高端进口汽车降价明显,大部分降价幅度在15%以上,个别甚至超过30%。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表示,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力争形成更多试点经验。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