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财政、金融、用地等多方面向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四个重点行动中,行动方案特别提出了,强力推进休闲旅游升级行动。
其中,明确提出,依托贫困地区特色资源禀赋,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打造顺平肠衣、平泉食用菌、阳原肉驴、饶阳果蔬、灵寿红薯等贫困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升级。
行动方案表明,河北将组织动员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部队院校等,面向所有贫困县、贫困村,特别是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行动方案表明,河北将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展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组织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休闲旅游升级等四大行动,推动全省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省内外特别是京津市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河北省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所有贫困村实现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村,制定一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形成一批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出一批精品景点和旅游线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支撑保障消费扶贫能力显著提升;贫困地区持续发展和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贫困地区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为引导、促进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19〕18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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