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征税大幅下调,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改按2.5%征收
从今年1月开始,市民出租房屋收入的税率大幅下调了,记者2月15日从12366北京税务热线证实,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改按2.5%征收,仅仅相当于原来税率的一半。眼下,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征税大幅下调,而这将惠及广大房东与租客。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城六区的部分街道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发票服务点,已经贴出了新的告示,提示市民可以按照新的2.5%租房税率来缴税了。此前在北京,个人出租住房一般是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开发票时也就是大家常说的5个点。
这次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规定是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换言之,无论月租金收入多寡,税率都有所下降。而这对北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更多的房屋投入租赁市场,确实是一大利好。
对于房东或租客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好消息。此前大家还在热议租房抵扣个税遭遇缴税僵局,就是由于有些房东担心租客用自己的信息去办理租金抵扣个税,会导致房东需要大量缴纳个税。
本市的这项减税新政策对于绝大部分的出租住房来说,都可以减少一半的税费,省了不少钱,也有利于缓和房东与租客间的紧张态势。
不过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也强调,对于个人出租商办等非住房,这次税率并未调整,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还是按照7%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依然按照12%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据了解,这项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在收到租金收入时就要缴税并代开发票,所以也就是用收到租金款项的时间来界定是否按照新政策执行。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过去几个月,特别是个税抵扣中填写业主信息环节,租房税被广泛关注。
张大伟指出,房东出租住房从法律角度的确应该交税,但约定俗成的当下市场,交税比例非常低,不足全国市场的1%。北京等城市租赁交税的比例也非常低,没有养成纳税习惯。这种情况下,引导纳税应该是长期过程。中国房地产税制中,重交易税费,轻持有税费。
业内人士认为,减税对市场来说肯定有好处,降低了纳税人群负担,也有利于逐渐培养纳税习惯。但在当下市场的租赁交易中,大部分租户也的确没有选择纳税,租赁税减少对市场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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